电话通讯礼仪主要体现在语言的表达可从以下几个原则考虑
1. 时间原则
这是指打电话时间的选择和电话交谈所持续的时间。除了紧要事外,
一般在以下时间不宜打电话,否则,将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:
(1) 三餐时间;
(2) 清晨7时以前;
(3) 晚上10时半后。
电话交谈持续的时间,一般以3吨分钟为宜。如果一次电话要占用5分钟以上时间,则应首先说出要办的事,并问一下:“您现在与我谈话方便吗厂若对方不便久谈,就应另约时间。
2.起始语原则
电话接通后的第一句话要合于礼仪要求。首先,应该在对方还未开口问话前,主动报出自己的身份或姓名。其次,寻人指称要明确。特别是往一个不太熟悉的单位找人,或者与不十分熟识的人通话,更不宜直接用简称。
3.语式原则
语式,主要指选择通话的语气语调。电话通讯时的语言礼貌,不仅要坚持用“您好”开句,“请”字居中,“谢谢”结尾,还须注意语气语调的运用。同样一句话,用不同语调表达出,产生的接收效果大不一样。
一般来说,语调过高,语气过重,使人感到尖刻、严厉、生硬、冷淡,刚中带刺;语气太轻,语调太低,使人感到无精打采,有气无力;语调过长,则显得懒散拖沓;语调过短,又显得不负责任。一般通话时,以语气适中、语调略高、尾音稍拖长一点为佳,这易使对方感到亲切、自然。
除此之外,一些细枝末节问题也值得注意。在谈判双方休整过程中,一方给另方打电话,大多是有较紧要的事,双方对此类电话都会重视。因此,通话前应做好准备,打好腹稿,选择好表达方式、语言声调,把握住时间等。通话中,若是主方发问,应客气有礼地请对方找受话者;对方回话时,要小心询问接话的是否本人。无论在多么紧急的情况下,不可一接通即行谈话。如果是收接他人电话,首先应报清自己的通话地点、单位和姓名,然后再进行交谈。重要的事要用纸笔代记下来,这是一种国际性的电话通讯礼节。每次通话的内容,力求简明扼要,逻辑严谨,节奏适中。关键的地方要放慢速度,询问对方是否听清,记下来没有,特别是涉及谈判议程、会谈通知、谈判时间和地点、人员等方面的内容,切不可粗心大意,要请对方复述后,经核对、纠正才可挂断电话。国际间的商务谈判,由于各国的习俗不同,打电话的方式也不一样,更应注意灵活变换自己的语言习惯,以照顾、适应对方接电话的方式、方法。